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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抚养费支付期限按照规定,抚养费给付期间,一般计算到子女18周岁为止。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,以其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,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,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。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,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,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: (一)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。 (二)尚在校就读的。 (三)确无独立生活条件和能力的。 法律依据: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,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。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,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,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,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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