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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婚姻律师-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胡正东律师
电话:13532690835

执业证号:14419200910243768

执业机构;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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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:939135870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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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详情

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?

  (一)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

  1、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簿以及身份证;


  2、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(或村委会)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;


  3、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公安机关、被告住所地(或经常居住地)居委会(或村委会)的证明、登报资料等证据。


  (二)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

  1、子女户口、出生证明、身份证;


  2、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(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)、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;


  3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

  (三)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

  1、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、报警记?、证人等相关证据;


  2、 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(或村委会)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;


  3、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、居委会(或村委会)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

  (四)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

  1、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;


  2、证明有银行存款,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、银行帐号、存折等;证明有股票,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股票资金对帐单等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