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婚姻律师网 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!
收藏本站
 
东莞婚姻律师-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胡正东律师
电话:13532690835

执业证号:14419200910243768

执业机构;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

地址:东莞南城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A2108室

邮箱:939135870@qq.com

 939135870

 987103158


新闻详情

哪些算是夫妻共同财产

1、夫妻共同财产包括: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知识产权的收益等。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。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
2、法律依据: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