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某些情况下,为支付高额彩礼负债累累,离婚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,婚前给付高额彩礼,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,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,予以支持。但已共同生活的要综合考虑具体返还比例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,以下情形可能支持返还彩礼:
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。
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的 “生活困难”,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。
但是,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,或者彩礼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那么返还彩礼的数额可能会相应减少或者不予返还。同时,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数额,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、有无生育子女、财产使用情况、双方经济状况、彩礼数额的大小、过错大小等因素,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原则进行酌定。